乌鲁木齐:KTV版权费一家都没缴
日期:2007-6-7 13:39:28     来源: 乌鲁木齐晚报     作者:  

    目前离7月1日KTV版权费收取截止日期不满一月,但首府乌鲁木齐市各KTV商家仍没有交费的举动。昨日(6月6日),记者从中国音像协会新疆联络站了解到,从4月5日开始对全市各主要KTV场所下发交费通知单起,至今没有一家交费。

    据了解,去年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厢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厢/天。

    今年2月12日,卡拉OK版权费在云南昆明签下“中国第一单”。新疆于今年4月5日宣布开始收费,首先在乌鲁木齐市进行收费,执行的是每天每间包厢12元的标准,7月1日前交费的KTV将优惠至10元。

    中国音像协会新疆联络站工作人员杨俊说,KTV版权费收取工作在全国都遇到了相当大的阻力。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都有阻力,新疆地区至今无人交费并不意外。

    杨俊告诉记者,新疆地区预计将会在近日有企业签订协议书,商家也会考虑到2元钱给企业一年带来的负担。记者随后从天界丽都、SOHO、八音和、好乐迪等KTV场所了解到,包厢费都没有涨价,其中由于新华南北路的改造,好乐迪还推出打折优惠活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KTV场所的负责人说,截止日期前再考虑交费的问题,毕竟每年还能节省几万元的支出。

搜索有关KTV的文章
Google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