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洗浴场所成了“旅馆”
日期:2007-4-6     来源: 法制晚报     作者:王媛媛  

    以前住“浴”字头场所不需登记 2月实施新规管理加强 警方为16家场所发许可证———

    汉拿山商务会馆有限公司、权金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洗浴业场所成为本市首批纳入旅馆业管理的洗浴业场所。今天上午10点,海淀公安分局为这16家场所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据了解,以前到洗浴场所住宿不需要登记,今年2月份实施有关旅店业治安管理的法规之后,对顾客在洗浴场所住宿加强了管理,要求住宿者必须登记。

    根据警方要求,这些洗浴业场所在凌晨2时至上午8时要为住宿的顾客进行身份登记,没有携带身份证件或者拒绝接受身份登记的顾客将不能在洗浴业场所内住宿。

    洗浴场所在每天凌晨1时前应通过广播、专人提醒等方式反复提示、引导顾客到服务台进行身份登记,场所派专人对身份证进行验证后如实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未录入或查验身份证的场所将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同时,在登记住宿后,洗浴业场所将设专人对住宿区进行巡视,每次间隔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据了解,公安机关将于6月1日开始对全市洗浴业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凡是没有证照的、没有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场所将被视为非法经营旅馆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的场所负责人将被警方拘留处理,经营设备将被没收。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2家洗浴业场所被公安机关取缔经营资格。

    据统计,全市共有1045家带有住宿功能的洗浴场所,但是截至目前只有200多家到各公安分县局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警方提醒相关行业经营者及时到各公安局治安支大队申请办理,避免后期集中申办造成暂时停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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