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岛咖啡不开发票 消费者告到税务局
日期:2006-1-13     来源: 海南特区报     作者:杨作品  

   昨天上午,余先生和朋友到海口上岛咖啡海秀店喝茶,买单后要求开发票时,竟遭咖啡店拒绝。昨天下午,海口地税部门投诉受理了余先生的投诉,并表示将调查处理。

   昨天上午,余先生约朋友到上岛咖啡海秀店谈业务,中午12时左右结账后,他要求开发票,咖啡店服务员回答说没有发票,也不解释原因。

   在余先生的强烈要求下,咖啡店一位负责人才说,税务部门的手续还没办好,所以暂时没有发票,并给余先生开了一张收据,注明“凭此换发票”。

   由于当时税务部门午休,余先生便拨打了本报热线反映此事。记者赶到上岛咖啡店时,余先生还在与服务员交涉。

   余先生说,收据印有“只准内部使用,对外无效”字样,他担心咖啡店以后不承认,就要求咖啡店盖章确认,咖啡店竟然也不同意。

   咖啡店一位姓莫的女经理称,该店1月10日才接手过来,很多手续正在办理中,至于何时能领到发票她也说不准。

   昨天下午,余先生到海口地税局票证分局投诉,工作人员予以受理。

   据介绍,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对不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商家,税务机关可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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