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仍可保留“俏江南”的字号
日期:2005-7-25 10:44:24 来源: 新华报业网 作者:崔娉
南京金大商标事务所张泽华所长告诉记者,法院仅仅判决南京“俏江南”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标权的行为,即不得在其店面招牌上突出使用“俏江南”文字。但记者了解到,由于企业字号(商号)和商标不同,具有相对狭窄的区域性,而商标则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因此南京“俏江南”字号在南京同行业具有惟一性,北京“俏江南”甚至其他任何一地餐饮行业的“俏江南”都进不了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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