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三门峡十佳酒店、三门峡十佳火锅店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7-7-31 11:13:10     来源: 中国食品商务网     作者: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市场,优化餐饮服务环境,展示豫西悠久的饮食文化,打造我市餐饮行业的优秀品牌,经市商务局、市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和市餐饮行业协会研究决定,在所辖各县(市、区)餐饮企业中,开展2006年度“三门峡十佳酒店”、“三门峡十佳火锅店”、“三门峡十佳特色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三门峡所辖各县(市、区)的酒家、酒店、饭店、火锅店和特色菜馆等,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内容及标准

    1、评选“三门峡十佳酒店”标准要求:所经营的菜品色、香、味、型俱佳;企业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环境优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重大投诉事故、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具有一定规模,形象鲜明,文化底蕴浓厚,在当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评选“三门峡十佳火锅店”标准要求:所经营的火锅味道鲜美,品种丰富;企业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环境优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重大投诉事故;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评选“三门峡十佳特色店”标准要求:所经营的菜品特色鲜明,味道鲜美;企业环境优美,服务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重大投诉事故;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评选办法

    1、在三门峡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参选单位,由广大消费者、美食爱好者推荐。在此基础上,由组委会邀请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的评委进店综合考评。

    2、对评出的“三门峡十佳酒店”、“三门峡十佳火锅店”和“三门峡十佳特色店”,由组委会分别授予牌匾,并在三门峡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四、组委会

    名誉主任:    黄保卫    市政府副市长

    主    任:    李平宣    市商务局局长

    副 主 任:    李永治    市商务局副局长

    薛青池    市宾馆总经理

    成 员:    史 瑜    市商务局商改科科长

    魏和平    市金玫瑰大酒店董事长

    杜跃峰    市黄金大酒店总经理

    张永香    市香山红叶大酒店董事长

    郭 研    市牡丹苑大酒店总经理

    南振峡    市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

    杨 生    市商务局副科长

    各县(市)商务局主管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李永治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史瑜、南振峡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1007室。

    五、评选时间及步骤

    (一)筹备阶段:3月2日至3月10日,组委会召开筹备工作会议,研究安排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

    (二)宣传、报名、推荐阶段:3月5日至5月10日,组委会广泛宣传,企业报名,消费者和美食爱好者,依据评选标准进行推荐。

    (三)评审阶段,5月11日至18日,由评委会对初步推荐的参评单位进行评审。

    (四)具体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费用

    (一)报名时间:3月2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地点:

    1、各县(市)餐饮企业报名地点在当地商务局

    2、市区餐饮企业报名地点在市商务局1007室

    (三)市组委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 瑜、南振峡、 杨 生

    联系电话:2951829 2951820 13939830196 13938108187

    (四)相关费用:

    1、报名费:100元

    2、宣传费、牌匾费:“三门峡十佳酒店”1000元、“三门峡十佳火锅店”和“三门峡十佳特色店”800元。

    七、管理办法

    1、对获奖企业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经营、公平竞争、规范服务”的水平。

    2、对获奖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对获奖企业经营不善、放松管理、在消费者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主办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取消获奖资格,收回牌匾,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披露。

    八、要求

    1、各县(市)商务局、餐饮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促进当地餐饮业发展。

    2、要广泛进行宣传,认真组织,调动餐饮企业参与评比的积极性,确保评比的质量和水平。

    二00七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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