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資產範圍只有固定資產,包括企業自己購買或建造的固定資產,也包括委託其他單位建造的固定資產。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後發生的借款費用不能資本化,應當在發生當期確認為費用。
專門借款,是指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這種款項應有明確的用途,即為購置或建造固定資產而專門借入的,並具有標明該用途的借款合同。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專門借入的、但不是為購建固定資產目的的款項不屬於借款費用準則中規定的專門借款,如為建造作為存貨核算的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
因專門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折價票貼或溢價的攤銷和匯兌差額,其開始資本化的條件是:
第一,資產支出已經發生。這一條件是指企業購置或建造固定資產的支出已經發生,包括支付現金、轉移其他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具體來說:支付現金是指用貨幣資金支付固定資產的購置或建造支出,如,用現金或銀行存款購買工程用材料,用現金支付建造固定資產的職工工資等;轉移其他資產是指將除貨幣資金以外的資產用於固定資產的建造與安裝,如,為建造固定資產領用用於生產產品的原材料,將企業自己生產的產品用於固定資產的建造,或以企業自己生產的產品向其他企業換取用於固定資產建造所需要的物資等;承擔帶息債務是指以承擔帶息應付款項(如帶息應付票據)的方式購買工程用材料。如企業以賒購方式向供貨單位購買工程用物資,如果由賒購產生的債務為帶息債務,則應當作為資產的支出,計算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金額。
如果企業委託其他單位建造固定資產,則企業向被委託單位支付第一筆預付款或第一筆進度款時,即認為資產支出已經發生。
第二,借款費用已經發生。這一條件是指已經發生了因購建固定資產而專門借入款項的利息、折價或或溢價的攤銷、輔助費用或匯兌差額。
第三,為使徵信社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已經開始。這裡所指的“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主要是指資產的實體建造工作,例如廠房開始建造等。
在上述三個條件同時滿足的情況下,因專門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或匯兌差額才開始資本化。
在符合開始資本化三個條件後的每一個應予資本化的會計期間,匯兌差額的資本化金額為當期外幣專門借款本金及利息所發生的匯兌差額。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外幣專門借款本金及利息所發生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益,不再資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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